一.报到
1、.新生报到时间2010年9为月9—10日。其中9日为机械系、自动化系报到时间,10日为建筑工程系、工商管理系、冶金化工系、基础部报到时间。报到时携带录取通知书和8张一寸免冠照片,交系里。新生因故不能按期入学,应向学校请假,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请假者,二周内不报到的和请假后规定日期仍不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党员新生入学需带地方县级或县级以上党组织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交组织处;团员新生入学需带团籍档案和团员证。
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内政办发[2001]34号文件)精神,区内新生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簿和本人免冠近照两张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籍证明,其他省市新生可在当地公安派出所自愿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原户口类别为农业户口的,同时转为非农业户口。不愿办理户口迁移的须开户籍证明。
4、新生凭本人户籍证明或户口迁移手续、居民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报到。
5、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准考证》到原毕业学校领取本人学籍档案。入学时须将学籍档案交学院。
二.收费
1、学费:三年制理科4500元/年·人;文科4200元/年·人;3 +2前两年2300元/年·人,后三年4500元/年·人。
2、住宿费:600元/年·人。
3、床上用品:学院备有被褥、床单、枕巾、被罩等床上用品,共计300元/套。
4、教材费:新生入学时需交本学期教材费500元,3+2新生需交本学期教材费500元。学期末按实际购书款多退少补。
5、保险费(平安人寿学生险):3+2学生一次性交纳五年保险费250元;三年制学生一次性交纳三年保险费150元; 民族预科班学生一次性交纳四年保险费200元。
6、体检费:按教育部要求,新生入学后须进行健康检查,体检费约为65元/人。
7、 就餐卡费:学院学生一律凭就餐卡就餐,就餐卡工本费20元/张。学生的所有费用可存入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发放的建行储蓄卡。
三、由于去外省分录取时间较晚,所以山西省、甘肃省、陕西省、河北省的新生与2010年8月25日将学费打入学院财务账户;内蒙的新生请于收到通知书后将学费汇入院财务账户。学院账户为:15001716679052506086,开户银行:建行包头包钢支行,银行行号:105192066799收款单位: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规定时间内未向账户汇款这,请与我院招办联系,否则予以退档。注意:汇款时注明考号、系部、专业、姓名。
四、贫困生资助
1、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学院将对贫困生进行资助,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并要求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表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10—11页中间),加盖公章,并要附有村(居委会)、乡(镇)、县(区)民政局签章的贫困证明,报到时上交学院。
2、区内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就地申请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五、住宿要求:学院要求所有新生必须在校住宿,严禁在外投亲或租房居住。包头市范围内的新生如有特殊情况可走读,但须家长与学院签订《学生走读协议》。
六、其它
1、新生报到前要仔细阅读录取通知书和报到须知,确定报到时间、地点、所需费用。学院在9月9、10日在包头沼潭站有专车接站,未按时报到的新生乘火车在包头站(沼潭)下车后,乘8路、134路公交车到一附院下车,十字路口向东100米即到。包头东站下车的新生可乘5路在八一公园站下车,向西至林荫路,右转200米一附院对面即到。乘长途汽车的新生在二旅社下车后乘8路到一附院下车,十字路口向东100米即到。
2、新生报到后,请在校门口仔细阅读报到程序,按程序在相应的接待地点办理报到手续。
3、通讯地址:包头市昆区学府道中段13号 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4、联系电话:请假或有其他咨询事宜请拨打以下电话:
自动化系:0472-2122508 机械系:0472-2122907 冶金化工系:0472-2165975
建筑工程系:0472-5951967 基础部:0472-2127803 工商管理系:0472-5951830 0472-2122423
学生工作处:0472-2152990
考生请注意,您收到的邮件里包括以下内容:1、录取通知书 2、新生报到须知 3、储蓄卡及使用须知 4、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除以上内容以外,任何广告信息与我院无关。
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
二0一0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