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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试卷复查工作已于6月23日开始,定于6月26日结束。目前,复查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中,考试中心工作人员本着对考生负责,维护考试公平公正的工作态度,认真的对试卷进行复查。截止目前截稿时,已经提交的复查申请3627份,已经复查的试卷3383份,查出分数错误的试卷0份。

  据了解,期间考生可持身份证、《准考证》向旗县(区)招生办提交复查普通高考卷面分数申请。旗县(区)招生办通过“基层招办办公平台”向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交考生申请。收到申请后,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立即以短信的方式向考生预留手机号(考生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回复“查卷请求提交成功”的信息,并组织专人网上调阅相应科目的答题卡图像,并对主观题和客观题分数逐一进行复查。复查结果通过互联网向考生本人公布,考生登录准考证上标注的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考生服务频道,输入考生号、密码可以查询本人提交的查卷申请的状态及查卷结果。复查结果出来后也将用短信方式通知考生上网查询。

  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本着对每位考生负责的态度,对复查工作人员提出严格的工作纪律,复查工作要严格细致,不得敷衍或走过场,坚决杜绝在查卷中搞不正之风。违纪者,按有关规定处理。使查卷工作真正做到考生相信、家长放心、社会满意。

  复查时若发现错误,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指定专人修改,并通知考生最终结果。考生答卷复查后不论分数增加或减少,一律以复查后的分数为准。

  若考生对网上申请的答复结果仍然存有疑义,考生可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网上成绩复核单到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咨询服务处提交书面申诉。将由相关处室负责人共同对此类考生的试卷成绩进行再次复核。本次复核于26日晚结束,结果答复考生后,将不再受理此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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