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
2013
级新生报到须知
一、报到
1、新生报到时间为
2013
年
9
月
5
日、
6
日两天。报到时请携带录取通知书、8张一寸照片及身份证复印件,交系部。新生因故不能按期入学,应向学校请假,学校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请假者,两周内不报到者和请假后在规定日期仍不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党员新生入学需带地方县级或县级以上党组织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报到时交系部,由系部统一转组织处;团员新生入学需带团籍档案和团员证。
3、根据文件精神,区内新生不再开具户籍证明,其他省新生可在当地公安派出所自愿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原户口类别为“农牧业户口”的,同时转为“非农业户口”,不愿办理户口迁移的,也不用开户籍证明。
4、新生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手续(指办理户籍迁移的)报到。
5、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准考证》到原毕业学校领取本人学籍档案。入学时须将学籍档案交系部,由系部交教务处。
6、新生务必填写“家长联系表”,报到时交到系部。
二、收费
1、
学费:理工类 5000元/年·人;文史类4800元/年·人。2、
学生公寓费:六人间 800元/年·人。3、
教材费:新生入学时需预交三年教材费800元,民族预科班学生需预交四年教材费1100元。毕业前按实际购书款退还相应金额。4、
保险费:(1)、学生意外伤害险:三年制学生一次性交纳三年保险费150元;民族预科班学生一次性交纳四年保险费200元。(2)、城镇基本医疗保险:50元/年。5、
体检复查费:按教育部要求,新生入学后须进行健康检查,体检费为65元/人。6、
军训费:80元/人。7、
就餐卡费:学院学生一律凭就餐卡就餐,就餐卡工本费20元/张,并预交80元餐费,共计100元。8、
内蒙古自治区学生手册:10元/人。9、
床上用品:学院备有被褥、床单、枕巾、被罩等床上用品,共计340元/套。
三、缴费方式:
新生务必于
2013
年
8
月
29
日前将学费、学生公寓费、教材费、保险费、体检复查费、军训费、就餐卡费、内蒙古自治区学生手册费等
8
项费用汇入随录取通知书邮寄的银行卡中,由银行统一划拨到学院账户,学校不受理以上费用的现金业务。理工类考生累计费用
7055
元整;文史类考生累计费用
6855
元整;民族预科考生:文史类累计费用
7205
元整、理工类累计费用
7405
元整。汇款完成后,请保留好缴费时银行出具的小票,以便财务处核查使用。在规定时间内未汇入账户的学生,请与我院财务处联系,说明原因。仅床上用品费用,报到时交清。
如新生生源所在地无中国建设银行,请把相关费用汇入或转账至随录取通知书邮寄的建行卡中,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包头分行包钢支行。
请妥善保管随录取通知书邮寄的银行卡,并在每年夏季开学前,务必将当年学费及住宿费汇入卡中,以便缴纳当年费用。
四、家庭困难学生资助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济困难学生入校后经认定评审后可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表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10—11页中间),加盖公章,并要附有村(居委会)、乡(镇)、县(区)民政局签章的贫困证明,报到时上交系部。
2、区内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当地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3、请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报到时携带全部手续,学生工作部将对助学贷款进行审核。
4、学院奖学金共设三个奖励标准: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60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450元,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300元。
五、
住宿要求:
学院要求所有新生必须在校住宿,严禁在外投亲或租房居住。
六、
其它
1、新生要仔细阅读录取通知书和报到须知,确定报到时间、地点、所需费用。学院在9月4、5、6日在包头火车站(沼潭站)有专车接站。
2、学院地址:包头市昆区阿尔丁大街76号。包头火车站(沼潭站)正北1.5公里处,南邻内蒙古科技大学。
3、乘车路线:从包头火车站(沼潭站)下车,可乘1、2路公交车,包钢技校站下车即到;若从昆区长途车站下车,可乘坐1路公交,包钢技校站下车。
4、新生报到时,请在校门口仔细阅读报到程序,按程序在图书馆二楼办理报到手续。
5、通讯地址:包头市昆区阿尔丁大街76号 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6、联系电话: 招生就业处:(0472)2897331、2897332 学生工作部:(0472) 2897277 财务处:(0472) 2897281
考生注意,您收到的邮件里包括以下内容:
1
、录取通知书
2
、新生报到须知
3
、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4
、银行卡
5
、家长联系表
除以上内容以外,任何广告信息与我院无关。
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三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