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意见》(内财发〔2015〕1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引导高中毕业生向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合理分流,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构建现代职教体系,结合学校实际情况,2016年我院将开展单独招生工作。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工作方案。
一、组织保证
1.学校单独招生工作是在自治区教育厅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
2.学校成立以院长、书记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招生考试、录取过程中的问题,分管副院长直接负责2016年单独招生工作。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领导小组下设具体分五个工作组:
(1)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审核考生报考信息,确定能否参加学校组织的单独招生。
(2)考核小组:负责综合素质面试和笔试的题目制作、流程确定,组织面试和笔试,汇总面试和笔试成绩。
(3)招生小组:负责单独招生宣传、报名、新生录取,办理录取手续。
(4)后勤小组:负责医疗保障、现场秩序和安全保卫。
(5)监察小组:负责招生录取全过程的纪检监督,保证录取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二、招生原则
学校单独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格按招生程序录取考生,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坚持招、考分离原则。凡有直系亲属报考者,该同志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三、报名条件
1.考生户籍所在地必须为内蒙古自治区。
2.考生必须是2016届高考考生(普通高中、中职毕业)。
四、报名方式
考生可采用集体报名及现场报名的任意一种形式报名。报名开始时间2015年12月15日,截止时间3月25日。
五、招生专业及招生名额
学校2016年单独招生设置9个专业,共80个招生名额。
专业名称
|
合计
|
普文
|
普理
|
化工类
|
财会类
|
机电类
|
应用化工技术(化学分析、环境监测方向)
|
5
|
|
|
5
|
|
|
黑色冶金技术(钢铁冶炼方向)
|
5
|
|
5
|
|
|
|
机电一体化技术(机电设备安装与维护方向)
|
20
|
|
|
|
|
20
|
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特形零件智能加工方向)
|
10
|
|
|
|
|
10
|
机电一体化技术(自动控制方向)
|
10
|
|
|
|
|
10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10
|
|
|
|
|
10
|
工业自动化仪表(仪器、仪表及自动化方向)
|
5
|
|
5
|
|
|
|
会计
|
10
|
5
|
|
|
5
|
|
市场营销
|
5
|
5
|
|
|
|
|
总 计
|
80
|
10
|
10
|
5
|
5
|
50
|
六、考核
1.资格审查:审阅考生报名材料,确定参加单独招生考试考生名单,并于3月27日通过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站(www.btsvc.edu.cn)向社会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2.考核:
考试时间:2016年3月30日—31日。
考试地点: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包头市昆区阿尔丁大街76号) (具体地点学院将在考试前公布)。
考核包括:笔试、面试两部分,考生不享受其他政策加分。
(1)笔试(满分100):考生根据自己所报专业答题。
(2)面试(满分100):考察考生的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
七、录取
笔试、面试二部分成绩相加为考生的成绩总分,分专业从高到低录取。
预录取考生名单于2016年4月10日在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天,7日后名单上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录取通知书和统招考生相同,于2016年8月同时发放,考生一经录取不能再报考其它院校。
八、时间安排
1.报名开始时间为2015年12月15日,截止时间2016年3月25日。
2.参加考试名单请于2016年3月27日查询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
3.考试时间2016年3月30—31日(考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
4.2015年4月10日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名单。
5.2015年4月20日,学校将已办理确认手续的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新生注册和复查
1.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并统一进行电子注册,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根据教育厅《201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内教高字〔2015〕107号),参加2016年学校单独招生考试并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十、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简章所有相关内容由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