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内蒙古自治区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方案(试行)》(内教发〔2023〕5号)和《关于做好2025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内教学函〔2025〕5号)精神,积极探索引导高中毕业生向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合理分流,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保证招生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
一、报名条件
具有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高考报名资格且已经完成正式报名的考生。
二、填报志愿
(一)考生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查看单独招生计划和招生工作方案。有关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更多招生信息可登录学院官网(www.btsvc.edu.cn)查询。
(二)2025年3月3日—7日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填报志愿,考生只能填报1所院校志愿和3个专业志愿,同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及高收费调剂。
三、考试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2025年3月22日
考试地点: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
具体考试时间以考前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微信公众号发布的考试通知为准。
(二)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文化素质+职业能力”考试评价方式
(三)科目与成绩
普通类考生分A、B两类设置
1.A类考生:参加我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且成绩为合格的高中应届毕业生(认定标准:普通类首选物理科目考生,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各科成绩均应合格;普通类首选历史科目考生,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各科成绩均应合格;艺术类、体育类考生,语文、数学、外语各科成绩均应合格,物理/历史有一科成绩合格则视为合格。)
考试科目: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
成绩认定: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历史)总成绩的50%作为文化素质成绩,满分为2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200分)+面试成绩(100分)共计300分,满分500分 。
2.B类考生: 往届生、参加过我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但成绩不合格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在区外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及没有我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的考生。
考试科目:文化素质考试(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历史)+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
成绩认定: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历史)总分2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200分)+面试成绩(100分)共计300分,满分500分 。
3.对口招生类
考试科目:文化基础考试(语文、数学、英语、政治)+职业技能测试+面试
成绩认定:文化基础考试成绩(语文、数学、英语、政治)总分200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200分)+面试成绩(100分)共计300分,满分500分 。
(四)下载准考证
登录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s://zs.btsvc.edu.cn/),→进入“招生信息”栏→“信息查询”→“准考证查询”→考生输入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打印准考证。
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学院核发的《2025年单独考试招生准考证》进考场参加考试,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五)免试条件
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成功的考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相关专业可申请免试入学。
1.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中,获教育部、人社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2.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中,获自治区教育厅、人社厅主办或联办的全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3.获得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的考生;
4、足球、篮球、排球等集体项目须是在高中(中职)阶段参加自治区级及以上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田径、乒乓球、羽毛球等其他个人项目须是在高中(中职)阶段参加自治区级及以上比赛获得前八名。
属于以上免试范围的考生须在2025年3月8日至10日将相关证书及佐证材料原件PDF版发送到邮箱(35102908@qq.com),经学院初审,符合条件者,申请相关专业可免试入学。并于2025年3月19日至20日前将免试申请表及佐证材料原件交到学院招生就业处。
四、收费标准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核定内蒙古自治区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内发改价费函〔2020〕184号)文件要求,考生须在考试前通过线上缴纳200元/人考试费。缴费方式以考前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微信公众号发布的考试通知为准。
五、考试命题、评卷及违规处理
按照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规范组织单独考试招生的宣传、命题、组考、评卷及录取等工作。
学校组织评卷小组,科学合理制定标准。同时加大信息公开、公示力度,确保工作公平公正。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做好单招考试考生原始答卷和考试记录的信息储存工作。
严格考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操作程序,对在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六、录取
(一)根据各类别考生的成绩总分,按照“分数清”规则录取。
(二)如考生总分相同则按以下规则确定位次:依次按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物理/历史/政治单科成绩、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期结束后上传至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示所有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成绩和录取名单
(录取通知书和统招考生相同,于2025年8月同时发放)。
七、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并统一进行电子注册,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已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八、新生学历层次及待遇
通过我院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一致。
九、录取学生资格复查
(一)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有关规定对考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对在报名、面试与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阿尔丁大街76号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联系电话:0472-2897332/2897223
网址:http://www.btsvc.edu.cn
我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及个人开展考试招生相关工作,考生勿信社会机构的录取承诺,以免上当受骗。本方案及相关补充说明内容由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