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到
1、 新生报到时间为2008年9月16—17日。报到时携带录取通知书和8张一寸免冠照片,用来办理各种证件。新生因故不能按期入学,应向学校请假,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请假者,2周内不报到的和请假后规定日期仍不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 党员新生入学需带地方县级或县级以上党组织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交组织处;团员新生入学需带团籍档案和团员证。
3、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内政办发[2001]34号文件)精神,区内新生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簿和本人免冠近照两张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籍证明,其他省市新生可在当地公安派出所自愿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原户口类别为农业户口的,同时转为非农业户口。不愿办理户口迁移的须开户籍证明。新生凭本人户籍证明或户口迁移手续、居民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报到。
4、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准考证》到原毕业学校领取本人学籍档案。入学时须将学籍档案交学院。
二、收费
1、 学费:三年制理科4200元/年.人;文科3800元/年.人;3 +2前两年2300元/年.人,后三年4200元/年.人。
2、 住宿费:600元/年.人。
3、 床上用品:学院备有被褥、床单、枕巾、被罩等床上用品,成本销售价约为230元/套。
4、 教材费:新生入学时需交本学期教材费300元,学期末按实际购书款多退少补。
5、 保险费(平安人寿学生险):3+2学生一次性交纳五年保险费250元;三年制学生一次性交纳三年保险费150元; 民族预科班学生一次性交纳四年保险费200元。(保险费在新生入学报到时由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
6、 体检费:按教育部要求,新生入学后须进行健康检查,体检费约为60元/人。
7、 军训费:20元/人。
8、 就餐卡费:学院学生一律凭就餐卡就餐,就餐卡工本费20元/张。学生的所有费用可存入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发放的建行储蓄卡。
二、贫困生资助
1、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学院将对贫困生进行资助,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并要求每位新生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表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10—11页中间),加盖公章,报到时上交学院。
2、区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就地申请财政贴息助学贷款(详见内蒙古自治区生源地财政贴息助学贷款指南),其他省市经济困难学生
各地有关文件精神申请助学贷款。
三、住宿要求:学院要求所有新生必须在校住宿,严禁在外投亲或租房居住。包头市范围内的新生如有特殊情况可走读,但须家长与学院签订《学生走读协议》。
四、其它
1、 新生报到前要仔细阅读录取通知书和报到须知,确定报到时间、地点、所需费用。9月16-17日学院有专车在包头火车站(沼潭)接站。
未按规定日期报到者,乘火车在包头站下车后(或乘长途汽车),可乘1路、101路、15路、134路公交车到八一公园站或邮电大楼站下车向北200米,第一附属医院站下车,向东100米即到。其它地方的可乘5路、11路在八一公园站下车,向北200米即到。
2、 新生报到后,请在校门仔细阅读报到程序,按程序在相应的接待地点办理报到手续。
3、 通讯地址:包头市昆区学府道中段 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4、 联系电话:请假或有其他咨询事宜请拨打以下电话:
学院学生处:0472—2139932 0472--2152990 自动化系:0472-2122508 机械冶金系:0472-2122907
建筑工程系:0472-2122992 基础部:0472-2127803 工商管理系:0472-2122423 2162138
邮政编码:014010
电子邮箱:bgyzb@163.com
*考生请注意:您收到的邮件里包括以下内容:1、录取通知书 2、新生报到须知 3、建行储蓄卡 4建行储蓄卡使用须知
5、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或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6、内蒙古自治区生源地财政贴息助学贷款指南 7、贷款证明 8、移动手机卡9、移动手机卡业务介绍
除以上内容以外,任何广告信息均与我院无关。
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
二00八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