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首次增加了考生录取结果确认环节。文件规定,录取新生接到通知书后一定要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查询录取结果。凡查询不到录取结果的均属违规录取,教育部将一律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亦即将来不予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一、报到
1、新生报到时间为2007年9月13—14日。报到时需携带录取通知书和8张一寸免冠照片,用来办理各种证件。新生因故不能按期入学,应向学校请假,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请假者,2周内不报到的和请假后规定日期仍不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党员新生入学需带地方县级或县级以上党组织开具的党组织关系;团员新生入学需携带团籍档案和团员证。
3、根据内蒙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内政办发[2001]34号文件)精神,区内新生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薄和本人免冠近照两张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籍证明,其它省市新生应在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原户口类别为农业户口的,同时转为非农业户口。新生凭本人户籍证明或户口迁移、,居民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报到。
4、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准考证》到原毕业学校领取本人学籍档案。入学时须将学籍档案提交学院。
二、收费
1、学费:三年制3800元/年·人;五年制前两年2300元/年·人,后三年3800元/年·人。
2、住宿费:600元/人·年。
3、床上用品:学院备有被褥、床单、枕巾、被罩等床上用品,成本价销售(每套约210元)。
4、教材费:三年制新生入学时需交本学期教材费300元;五年制新生需交本学期教材费200元。学期末按实际购书款多退少补。
5、保险费(平安人寿学生险):五年制学生一次交纳五年保险费250元;
三年制学生一次交纳三年保险费150元;
预科班学生一次性交纳四年保险费200元。
注:保险费在新生报到时由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
6、就餐卡:学院学生一律凭就餐卡就餐。
学生的所有费用可存入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发放的龙卡(详见龙卡使用须知)。
三、贫困生资助
1、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政策,学院将对贫困生进行资助,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并要求每位新生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表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10—11页中间),报到时上交学院。
2、内蒙古自治区境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就地申请财政贴息助学贷款(详情见内蒙古自治区生源地财政贴息助学贷款指南),其它省市经济困难学生按各地政策有关文件精神申请助学贷款。
四、住宿要求:学院要求所有新生必须在校住宿,严禁在外投亲或租房居住。包头市昆区范围内的新生如有特殊情况可走读,但须家长与学院签订《学生走读协议》。
五、其它
1、根据国家教育部政策,新生入学时须进行健康检查,费用自理,由学校统一组织。
2、新生报到前仔细阅读录取通知书和报到须知,确定报到时间、地点、所需费用。9月13-14日学院有专车在包头火车站(沼潭站)接站。
未按规定日期报道者乘火车在包头火车站下车后(或乘长途汽车),可乘1路公交车到八一公园站下车向北200米即到;或乘5路、11路、134路公交车在八一公园或第一附属医院下车向东100米即到。
3、新生到校后,请在校门口仔细阅读报到程序,按程序在相应的接待地点办理报到手续。
4、通讯地址:包头市昆区学府道中段13号,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5、联系电话:0472——2122334 传真:0472—2122456 邮政编码:014010
请假事宜咨询电话和其他事宜咨询电话:0472-2122334 2122515
考生请注意:您收到的邮件里包括以下内容。
1. 录取通知书 2.新生报到须知 3.龙卡 4.龙卡使用须知 5.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除以上内容外,任何广告信息均与我院无关。
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
二00七年八月